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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私家调查;不允许仲裁的情形有哪些?

来源:上海要账公司   发布时间:2025-01-08 19:14:36   

第一,如果是劳动仲裁,受案范围的法律依据是《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》第2条。也就是说,除了第2条规定的情况,其他情况都是不能申请劳动仲裁的。


第二,如果是民商事仲裁,受案范围的法律依据是《仲裁法》第2条和第3条。其中第3条明确规定了不能申请民商事仲裁的法定情况。


参考法律依据:


《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》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,适用本法:

(一)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;

(二)因订立、履行、变更、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;

(三)因除名、辞退和辞职、离职发生的争议;

(四)因工作时间、休息休假、社会保险、福利、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;

(五)因劳动报酬、工伤医疗费、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;

(六)法律、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。


《仲裁法》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,可以仲裁。


《仲裁法》第三条 下列纠纷不能仲裁:


(一)婚姻、收养、监护、扶养、继承纠纷;


(二)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。